2023-12-14
招租物业基本信息 | 物业概述 | 位于拱墅区体育场路178号23幢1层部分房间,产权属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出租用途为非住宅(不得从事餐饮、娱乐、宠物寄养、网吧、洗车行、足浴店、金融借贷、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噪音及存在扰民情况的行业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不得存在会所性质场所、只对特定群体开放等情况),不允许联合体承租,需完成租赁资格审核方可报名。 | ||||||||||||||||
物业地址 | 租赁面积(㎡) | 招租底价(元/年) | 装修免租期 | 招租保证金(元)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
体育场路178号23幢一层部分房间 | 建筑面积112.86平方米 | 260000 | 一个月 | 20000 | 否 | |||||||||||||
公告起止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 |||||||||||||||||
招租方式 | 公开竞价招租 | |||||||||||||||||
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二次装修 | 是 | |||||||||||||
出租用途 | 非住宅(不得从事的行业除外) | 租赁期限 | 5年(不含装修期) | 租金是否递增 | 不递增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按年支付”的方式,首年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第二年租金应在上一年度结束前一个月缴纳,以此类推。 | |||||||||||||||||
报价方式 | 本次竞租共两次报价,分为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其中首次报价在提交《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时填写,最终报价在竞租现场填写《浙报集团公开招租竞价最终报价单》,两次报价均为公开报价,最终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 | |||||||||||||||||
资格审查流程 | 竞租文件获取 | 获取招租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经出租方承租房屋用途、经营情况审核备案通过。 | |||||||||||||||||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 一、企业、其他组织需提交以下材料: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需签字+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公章),如涉及; 5.经办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涉及; 6.实地勘察证明(需签字+公章); 7.对《公开竞价招租须知》、《竞买及承诺》全部条款内容的书面确认意见((整份材料加盖骑缝公章);《竞买及承诺》---签字页,需签字+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承租房屋用途说明(需签字+公章)。 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需签字+手印); 2.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手印);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需签字+手印)如涉及; 4.经办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手印)如涉及; 5.实地勘察证明(需签字+手印); 6.对《公开竞价招租须知》、《竞买及承诺》全部条款内容的书面确认意见((整份材料骑缝签字+手印);《竞买及承诺》---签字页,需签字+手印。 |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17:30分止(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大院D座220室 收件人:徐先生 电话: 0571-85312430 | |||||||||||||||||
履约条件 | 1. 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 负责房屋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维护保养承租房屋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 3. 房屋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房屋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 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5. 本物业以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房屋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 6. 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组或以合作经营等形式变相转租或分租; 7. 承租方需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 8. 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9. 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0. 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房屋用途; 11. 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 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 房屋禁止危化行业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区域存储危险化学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 | |||||||||||||||||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 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 竞得标的房屋后放弃的; 5. 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意向承租方因知悉并且了解标的房屋,并同意承担因未尽勘察责任带来的全部风险并遵守下列事项: 1.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理分支机构),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经营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2. 如需装修审批的、验收等手续及相关费用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及要求,并及时将消费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3. 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投入的装修成本必须在本租赁期内折旧完毕,若政府征收、旧改拆迁或城市更新该房屋,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承租方必须按期搬迁并交还房屋。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实际投入装修的,拆迁时因该装修产生的补偿归承租方;在此情形下,由出租方会同征收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租赁期间装修赔付价值,承租方不得有异议;租赁超过5年折旧期后,发生旧改征地拆迁的,装修补偿归出租方。 4.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 承租方应在收到竞价成交确认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该房屋,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 如承租方未在收到竞价成交确认单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可按所有参与竞租报价的承租方候选人有效租金报价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承租方候选人为承租方,也可以重新招租。 7. 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遭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开支;出租方在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可立即采取切断水电、封锁出租物业等强制措施,出租方对承租方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该房屋产权属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承租后承租方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签订租赁协议。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现场竞租报价。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 |||||||||||||||||
无合格报名者 |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承租资质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本次招租流标。 | |||||||||||||||||
招租保证金 | 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个周期)。 | ||||||||||||||||
户名 |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 |||||||||||||||||
开户银行 | 工行杭州建国北路支行 | |||||||||||||||||
开户账号 | 1202022209900026533 | |||||||||||||||||
1、参与竞价确定为受让方(承租方)的竞买方(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招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及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参与竞价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承租方)的竞买方(意向承租方),且未出现本公告及相关招租资料规定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情形的,招租方于招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招租保证金。 |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571-85311390 季先生 |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大院D座220室 |